摘要:
我国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伴随着对预案性质和功能认识的深化。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初期,“以案代法”促成预案编制模仿行政立法程序,预案内容涵盖应急管理全过程,且具有准法律效力。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出台为转折,应急预案作为行动方案的性质得以澄清,预案建设的重心开始向提升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转变,具体表现为规范预案编制流程,采取情景构建等方法完善预案内容,以及违反预案责任的相对化。从紧急权力行使的过程来看,预案作为应急预决策的重要载体还具有凝聚社会共识、为紧急权力获取社会信任的功能,能够整合传统规制道路和协商民主机制的优势。为强化这一功能,应当在预案编制和管理过程中嵌入公众参与、专家审
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正当程序装置。
林鸿潮 张润琪. 应急预案的性质和功能再探讨——以紧急权力正当化为视角[J]. 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2025, 14(4):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