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 2026, Vol. 15 ›› Issue (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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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债于市”: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生成过程——基于 A县医院PPP项目的研究

  

  • 出版日期:2026-03-17 发布日期:2026-03-06

  • Online:2026-03-17 Published:2026-03-06

摘要:

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是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破解结构性、周期性、体制性问题的关键举措,其前提是对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生成过程有充分理解。既有研究聚焦 “藏债于财”,即藏匿于政府资产体系内而生成的隐性债务;对隐匿于政企合同关系或交易网络过程中的“隐债于市”的研究仍稀缺,而后者是新时期债务治理的关键对象。因此,通过构建不完全合同理论视角下的债务风险生成过程框架,并基于对 A 县医院PPP项目的案例研究,本文发现,地方政府 “隐债于市”是不完全合同约束下多重代理人激励扭曲的过程和结果。合同签订阶段,地方政府利用央地信息不对称与企业合谋,策略性签订不完全合同,隐性债务风险产生。合同执行阶段,国有企事业单位作为政府方合同执行代理人,凭借剩余控制权向企业过度攫取合同剩余,隐性债务风险扩张。合同再谈判阶段,地方领导向企业、向后隐匿债务风险,对无法隐匿的部分进行变相处置,隐性债务风险事实化。文章创新性地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研究从 “藏债于财”拓展至 “隐债于
市”,呈现政企合作工具异化为债务风险载体的过程,为新时期隐性债务治理提供新的观察。

关键词: 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不完全合同, 政企合作, PPP, “隐债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