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乡村振兴背景下亮点工程的形成与存续意味着国家下乡财政资源的配置错位与使用低效。基于多层级治理理论构建包括中央政府、县级政府、乡镇政府与村级组织在内的研究框架分析乡村振兴过程中“制造亮点”的多层级逻辑。通过桥镇的个案研究发现:在亮点形成阶段,中央政府的“粗线规划”逻辑向地方政府释放出示范点打造的政治压力,县级政府分派示范点打造指标并提供专项资金支持的“行政动员”逻辑进一步放大了这一压力,乡镇政府在上级任务压力基础上自我施压的“加压执行”逻辑与有限治理能力的内在紧张最终促成亮点的形成,村级组织的“积极配合”逻辑则在这一过程中起到了助推作用;在亮点存续阶段,分别表征县级政府与中央政府监督权力使用低效的“软化约束”与“抓大放小”逻辑构成亮点能够长期存续的重要外部条件。消解亮点
的负面效应,需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善于向沿海发达地区学习、尊重基层民众的主体性地位、注重规划引领,以此不断提升示范点打造的可复制性、可推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