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与政策评论 ›› 2025, Vol. 14 ›› Issue (4): 155-.

• 论文 • 上一篇    

儒法国家的行政实践如何展开?——基于清代中国的历史考察

  

  • 出版日期:2025-07-17 发布日期:2025-07-01

  • Online:2025-07-17 Published:2025-07-01

摘要:

韦伯 “家产官僚制”理论固然阐明了君权同官僚的关系,但是在阐释州县政府人事安排的行政实践方面存在解释力的不足。本文基于中国的历史实际,以韦伯论述的语境———清代中国为重心,从儒法国家的视角切入,探究传统中国 “儒法国家”的理念和原则何以通过官吏间的分工制衡变化为基层治理安排,进而探析韦伯 “家产官僚制”理论与历史实际的多处违和,并将传统中国的官僚体制概括为一种三元互嵌的官僚制度:三元分别是传统中国的君权、科举出身的官员和吏役,三者的关系本质上是彼此嵌套、制衡的。这一分析比韦伯的理论概括增加了 “吏役”一维,走出了将科举出身的官员和绝大多数由编外人员构成的吏役进行同质化阐释的误区,更加能够解释传统中国 “儒法国家”治国理念框架下的行政实践是如何具体展开的,也是对传统观点认为官受制于吏的重要补正。

关键词: 韦伯, 家产官僚制, 官吏分途, 儒法国家, 清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