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后期全球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新区域主义因强调治理过程、主张多主体跨域协作而广受追捧,成为欧美发达国家大都市流行的治理模式。然而,近20年以来的实践表明,当代新区域主义在组织结构、运作机制与治理能效层面遭遇了较为严峻的挑战:原有的权力结构被打破,而新的权力结构未能明确建立所导致的权力失衡与政治缺位;市场机制追求效率与利益而损害种族、空间公平;府际协作缺少规范,难以维系,问责与监督机制的缺失导致治理目标的偏失;统筹规划的缺乏导致发展方向不明,城市扩张加剧种族冲突,协同治理受限于各层次主体的能力与意愿,难以达成。基于经验性的观察和反思,要实现 “到达丹麦”的善治目标,无论是对于西方发达城市,还是对于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而言,优化权力结构、完善合作机制、增强区域监管,由此打造更具活力和竞争力的治理形态,是未来可能且可行的路径选择。